★长江上唯一人车同行的自驾客运游轮
★游长江三峡航线路最美的地方-神女溪
★观巫山十二峰,听神女美丽忧伤的传说
第一天 宜昌-乘车赴码头登船 不含餐 宿:游轮
自驾游:19:00 自行驾车至宜昌秭归客运滚装码头登新高湖游轮.
注: 请将汽车停泊游轮一楼停车区域,后至三楼服务台领取房卡入住游轮客房.
跟团游:宜昌东站14:00前集合,乘车前往游览【三峡大坝】(游览时间约3小时,含换乘车35元/人。)晚餐后车赴滚装码头(约1小时)19:00左右开航。
第二天 神女溪--巫峡--瞿塘峡-白帝城 含早中餐 宿:奉节酒店
07:00-08:00 游轮自助早餐(包含)
08:00-10:00 下船后换乘画舫游览【神女溪景区】(自驾游包含,跟团游自费神女溪260/位)
10:00-11:00 游轮上观赏巫峡--秀美巫山十二峰
11:30-12:30 游轮自助中餐(包含)
12:30-13:00 经过长江三峡瞿塘峡段,游轮上观赏雄壮夔门
13:30-16:00 停泊奉节港,自驾下船赴【白帝城风景区】(包含)
16:00 白帝城景区游览结束后可自行前往酒店入住(包含)
第三天 奉节--或送重庆散团 含早餐
08:00 自驾游:酒店早餐后,自行前往其它景区游览或返程!
跟团游 :早餐后乘车赴丰都(约 3.5 小时)游览【丰都鬼城】(索道 50 元/人自理,必定产生),后乘车赴重庆。【备注:16 人成团游览丰都鬼城;如不成团,车送重庆散团。】
住宿:一等舱(2个1.5m*2.0m的大床);二等舱(4个0.8m*2.0m的平铺); 三等舱(3个0.8m*2.0m的上下铺)。所有舱位均带独立卫生间,卫星电视,空调,冷热水。申明:一等舱入住夫妻或同性拼房,二等舱、三等舱为男女混住。
备注:
1、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如:遇台风等),游轮公司有权改变行程及缩短景点游览时间,由此所产生的损失我司及游轮公司概不负责!我公司保留根据具体情况更改行程的权利,以上行程仅供参考,请以出发通知行程为准。
2、以上述港口的停靠及出发时间均为参考时间,具体抵离时间不排除因天气等原因导致的变化;详细靠岸时间以邮轮公司发布的为准。
3、行程中到港城市的描述并非岸上游项目的内容。
报价包含:
1、游轮船票价格为每位乘客的费用,费用已含:船上用餐、行程中所列包含景点游览的费用、导游讲解、船上歌舞表演及晚会的费用;
2、游轮船票价格为双人标间之一床位价,所在楼层为二楼基准层,如需提前指定入住高楼层,可上船后补交楼层差额或预定时提前指定楼层
3、内宾指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客人。持有港澳台或外籍执照游客票价,需要单独咨询客服
4、小费:游船内宾小费自愿,不强制。
报价不含:
1、游轮船票费用不含船上个人消费,包括:电话、酒水、上网、酒吧、娱乐以及船票费用包含条款中未提及的费用!
2、游轮船票费用不含游轮根据当时情况临时新增停靠的自费景点及从各地到达登船城市的大交通等费用!
3、游轮行程可能因天气情况、水位、临时禁航和航道管制等不可抗原因而进行调整,最终行程以轮船方最终安排为准!
4、游轮如因天气、故障、水位、航道管制等不可抗原因临时性停航或故障,将优先调整船位至同等级或高等级游轮,若重庆、宜昌停靠码头变更,游轮公司将负责安排车辆统一中转至目的地。
5、由于本公司原因导致游客调整游轮等级或更换船只,如高出原价由本公司承付,低于原价则退游客差价!
6、游轮行程为船方提供之参考行程,具体航行行程、时间及用餐次数由船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7、我们仅提供销售代理服务,旅游过程中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财产损失或者旅行途中的服务不满意,请及时与游轮服务中心联系协调处理,如您未做适当处理而离船,将视为默认满意离开!
8、如遇三峡大坝检修,船方有权更改行程及停靠码头,取消游览西陵陕及过五级船闸,改为汽车转运,不再另行通知!
预订须知:
1、旅客凭本人身份证或护照以及有效旅行证件购买船票,船票只限旅客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涂改,否则船票失效。
2、旅客凭有效船票,享有乘座船票指定游轮航次的权利。
3、为保护旅客利益和安全,每个旅客应遵守船上的安全规定和公共秩序,如故意违反或不听从劝告者,船长有权进行处理。
4、随身携带行李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有放射性等危险品及各种武器、凶器等禁运物品。
5、所有入住游船客人,均应出示与预定符合国籍和姓名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相关证件。
6、所有旅客必须在指定的开航时间前60分钟登船,逾时不候(登船时间请以网站公布为准 )。旅客在任何情况下无法准时登船,或错失登船时间,游船将不退费亦不负任何理赔责任, 游船也不对游客因错过航班而产生的住宿、餐食及交通工具负任何赔偿责任。游船也无责任为其更改 航期或停靠港。
7、游客在经过船长的评鉴之后,将有权利拒绝不适合旅游、会对自己或其他旅客产生危险、及其他企图制造他人生命危险等之旅客登船或要求旅客离船,游船将不退费亦不负任何理赔 责任。
8、游船客房只作为住宿用途,赌博及其他违反中国法律之行为,游船将不予准许。
9、对于有意损坏游船财物、损害游船利益、破坏游船秩序者,游船有收回其客房之权利,并将其列为"不收欢迎的宾客",拒绝接待,并逐其离船。
10、请您将所有贵重物品(例如:药品、珠宝、易碎物品、现金、重要文件、摄影器材、电脑器材)随身携带或存放在客房保险箱和总台。
11、凡乘座游船的旅客,均被认为在购票前已完全同意以上须知,以上细则的解释权归属我公司及游船公司
取消条款:
1、若您在原订开航日期前取消预定,游船公司将收取以下费用 :
a.开航前15天(含当天)之前取消,每人收取全部船票费用的30%取消费;
b.开航前11天(含当天)-14天取消,每人收取全部船票费用的50%取消费;
c.开航前10天(含当天)内取消或开航前未登船,每人收取全部船票费用的100%取消费。
d.取消预定船位包括全部或部分船位取消、变更船名或航期。对于全部或部分取消之船位,本公司有权进行再次分配。
2、船票只限当日航次有效。旅客要求变更乘船日期、航次时,可在离开航14天前办理下一航次的改乘手续,但客舱满员时不予办理。改签票只限一次,每人收取变更签票手续费为全款的10%。变更后未乘船者,其票按变更前日期作取消处理。
3、若您所预订的产品在目的地停留的日期部分或全部处在春节、国庆节、五一劳动节、元旦或其它国家性或者地方性重大节日期间(具体时段以国家节前颁布的休假日期为准,以下类同),鉴于在春节、国庆节、五一劳动节、元旦或其它国家性或者地方性重大节日的特殊状况,已经申请了特价和享受了各种特价优惠活动的预定,如您取消此类已生效订单,需向我司支付全部旅游度假产品费用总额的100%的业务损失费。